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質量投訴及質量異議工作規范
一、目的
為保證本公司的產品質量和及時有效的處理各種質量投訴和質量異議,減少因質量問題引起的損失。
二、范圍
本標準適用于本公司產品從原材料到成品的全過程,包括顧客對本公司產品質量的信息反饋。
三、工作程序
按發現質量問題部門分為三種:
1、倉儲部倉儲部發現入庫原材料存在質量問題時應及時提起至品管部,品管部判定質量問題后提起質量投訴信息至材料供應商,待異議處理完后將處理結果以通知書形式發放銷售、倉儲、生產計劃各一份備案。各加工車間由生產計劃下達加工計劃時,注明“質量異議已處理”字樣。
2、生產部:按投訴分為兩種
(1)生產時發現原材料有質量問題。此類質量問題生產操作人員提出至品管部。經品管部判定后提起質量投訴信息至供應商處理。處理結果以通知書形式發放生產計劃一份備案。各加工車間由生產計劃下達加工計劃時,注明“質量異議已處理”字樣。
(2) 生產時發生質量事故造成產品發生質量問題。此類質量問題由品管部判定處理,會同相關部門分析原因。
客戶提出的質量異議。遇到此類問題,異議的接受單位要將異議及時交品管部。由品管部判定質量問題的性質,如為原材料質量問題,則由品管部處理、供應部與供應商協調,品管部處理完后,每月將結果匯總上報主管領導;如損失較大,異議量較多,應立即請示后再處理;如為本公司生產加工造成的質量問題,由品管部處理,同時與技術部一起分析原因。